亚马逊创新文化探秘|什么是刻在基因里的“不畏失败”和“客户至上”?
2018-04-09 21: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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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AWS云计算

贝索斯曾希望亚马逊成为音乐商店

徐涛:我很好奇为什么这几年谷歌和微软没能在商业领域上有特别多的新机会,反而是亚马逊不断拓展到新的商业领域?我觉得这是一个很有趣的横向比较。

费良宏:市场当中其实有不同的想法。有的想法是创造需求,通过技术的先进性创造一个新的需求,引领大家去消费一个新服务或商品;第二种思想就是满足需求,我不认为我能创造出一个新的需求,但是我可以设法满足大家的需求。我相信在这样的不同选择当中,亚马逊属于后者,它鼓励大家去观察市场,并从现有客户出发,找到能够满足客户的方面。所以它的产品不见得出来就令人眼前一亮,让世人惊讶,但是它历久弥新,产品生命力非常长。所以公司内部也鼓励大家去做那些能够立刻满足市场的产品,像 AWS 发布的产品基本都是这样的风格。

李轶:我觉得与其说对比,倒不如说每一个起点都是不一样的。有一些是两三个合伙人组成一个团队,比方说,我对这个行业有很深入的了解,我看到了市场或客户的需求,也看到了市面上的产品和服务的缺失,所以我找了一帮非常有经验,有能力的人来做一个创业项目,来把这家公司做大。也有一些是很多博士或研究人员,觉得说我有这个技术,我觉得它非常酷,我特别喜欢做创业公司,我也感觉它有市场需求,但其实他在早期不一定真的把商业模式和未来想的那么清楚了。你说哪种成功率高,其实很难去做一个定量判断,根据行业,根据机遇,根据每个人的实力和性格特色不同,会造成不同的影响。

大公司也是一样,像亚马逊它有自己的历史和发展,贝索斯他有自己的背景和商业判断。根据创始人和公司的发展,有些是工程师导向,有些是产品导向,有些是从产品导向慢慢到工程师导向的一个变革。与其说哪样是最好的,不如说这是天生的基因所携带的。更多是在这两个方向上如何做一个好的演变,如何在最后体现商业价值的那一刻,把这两方面的特长都能够结合好。

徐涛:你说的这个基因很重要,《The Everything Store》那本书当中讲到,当时亚马逊自己的电商平台虽然已经做大了,后台却一团乱糟,可与此同时它还要为 Target 等其他零售商提供平台,所以它不但要服务自己,也需要服务对外。当贝索斯重新思考如何修改底层架构的时候,他正好在读的一本书《Creation》中讲了一个概念,就是说很多基础的东西都可以拆成一个小小的块,这些小小块可以组合,然后产生更大或者更灵活的能力。比如 AWS 在创建的时候就会把很多非常基础的功能独立拆分出来,它非常弹性,能够为小公司和大公司同时提供服务,而且扩张非常快。

费良宏:亚马逊曾经在历史上经历了很多公司发展中会遇到的问题,技术问题,管理问题,组织架构问题等等。记得当时硅谷的一个程序员写了一篇非常有名的博客,引起了整个业内的大讨论,那个博客披露了很多亚马逊巨大变革时候的事,包括贝索斯写的一封邮件,其中强调大家要从原有的巨内核(Monolithic)架构转型成服务化导向架构。

曾经亚马逊的组织架构设计导向是巨内核的,就是从一个内核不断延伸,彼此之间紧密地耦合在一起。由于业务发展非常快,不断有新的服务加入,这个架构就像一个打了结的毛线团一样变得无比复杂,任何一个环节产生变化或者出现问题之后,都会对系统当中几乎所有的组件和功能产生巨大影响。这就意味着企业的创新和发展在技术上遇到瓶颈了,我们没有办法及时调整去迎合市场的变化。怎么办呢?当时做了一个壮士断腕的决定,就是改变架构。这个改变在今天我们叫做 Microservice,改变的结果就是诞生了 AWS,使得我们的每一个服务,每一个组件,都可以真正地抽取出来变成一个独立的服务,而且这个服务之间没有紧耦合,完全是通过 API 和 HTTP 协议本身来建立连接的,这种方式可以让更多用户通过这些服务受益,去构建自己的系统。这就是云计算诞生在 AWS 而不是微软或谷歌的原因。所以一切的发展,到今天这样一个程度和规模,都有其历史原因,有创始人的基因,有企业在发展过程当中经历的很多不为人知的问题或挑战,这些问题解决的结果就是今天你看到的产品。

康威定律提到,产品或服务就是一个公司组织架构的体现。所以你看到的亚马逊的产品,其实就是亚马逊这么多年来的文化、组织架构、管理哲学、创始人导向等结合产生的结果。这种结果是很难被复制的,也许你看到亚马逊在很多方面成功了,“那我是不是也可以成功?”这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因为唯有经历过这个过程的人,才能深刻体会到这种变化如何不易。

徐涛:创始人这一点也是非常关键,比方说 Prime 也是一个很了不起的创新,这就是因为贝索斯特别善于从各方面学习,Prime 应该是贝索斯向 Costco 创始人请教的时候启发了他。贝索斯本身也非常爱读书,他还创办了航天公司,所以他的个性、学习方式和想法非常深刻地影响了亚马逊。

费良宏:我分享一个段子,但是真实性我不太清楚。贝索斯非常喜欢读书,所以亚马逊变成了世界上最大的书店,Kindle 变成了最好的电子书阅读器。但是据我所知,这个世界上还有另外一个伟大的颠覆者也非常想通过他的平台去卖书籍,这个人就是故去的乔布斯。他曾经在自己的 iOS 帝国里也提供了 e-Pub 或者是 E-bookstore 这样的理念,但是苹果的努力失败了,亚马逊成功了。与此同时,贝索斯也曾经非常希望亚马逊成为一个巨大的音乐商店,“不幸”的是,目前成功的是 iTunes 。所以有人开玩笑说,创始人的基因决定了一个公司在生意上成败的关键。

亚马逊创新不惧失败

AWS 就是胜利成果

徐涛:我之前还看到一个说法,说亚马逊对错误的容忍度非常高。

费良宏:在亚马逊的创新哲学里有这样一段话——允许你做长期的观察,并允许错误的存在。贝索斯也曾经说过类似的话,说我们这个公司与众不同的地方正在于我们对错误有更大的容忍。其实这点也跟亚马逊的经历有关系,今天我们看到的往往是亚马逊成功和辉煌的一面,如果把时钟往回倒拨一段时间,也会回忆起亚马逊走麦城的故事,比如曾经的 Amazon FirePhone 手机。亚马逊跟 eBay 曾有过很长一段时间的疯狂竞争,亚马逊当时也发布了一款竞卖的平台,后来失败了。所以亚马逊的创业经历里也充满了各种风险和失败,创始人贝索斯和企业的管理者都通过这样的经历意识到,创新意味着巨大的风险,所以他们对创新也有很大的容忍度。

徐涛:亚马逊一位副总裁特地讲过,跟 eBay “战争”失败后,经过反省,之后还是有了好的产出,因为他们发现可以让第三方在他们的平台上进行售卖。

费良宏:没错,就是因为当时的竞卖平台失败了,之后才诞生了现在第三方卖家这样巨大的市场。而且 AWS 云计算服务出现的时候,也不是被所有人看好。我记得《Business Week》在 2006年亚马逊推出 AWS 时的一期分析,封面就叫做《Amazon’s Risky Bet》。所有人几乎都不看好,认为这种服务意味着巨大的风险,也是贝索斯顶住压力,将这个服务的理念一直延续下来,奠定了今天 AWS 云计算帝国的地位。所以我觉得这些都是相辅相成,一脉相传的。

徐涛:好,今天关于亚马逊的创新文化聊得很多了,非常感谢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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